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依纪依规依法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校纪委将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现作出通知如下:
1. 校研究生院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督促各二级单位做到每场次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每场次安排专人专岗全程现场监督。
2.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做好本单位复试工作,应组织本单位纪检委员、兼职监察员认真学习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全程监督,履行好监督职责,实现监督场次全覆盖。
3. 校纪委将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专职纪检干部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巡查,并接受处理相关信访投诉和意见建议,发现涉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并问责。
4.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规定,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校纪委报告复试工作准备情况。已开通学校OA办公系统权限的单位请提前通过OA系统登录“廉政风险动态防范信息平台”填报。没有开通学校OA办公系统权限的单位请填写纸质《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先报告表》(校纪委网页“表格下载”中可下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校纪委。报备后如果有时间地点调整请及时告知校纪委。
5.每场次复试结束后,请参与现场全程监督的纪检委员、兼职监察员同志及时向校纪委报告现场监督工作情况。已开通学校OA办公系统权限的单位请通过OA系统登录“廉政风险动态防范信息平台”填报。没有开通学校OA办公系统权限的单位请填写纸质《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监督事项登记表》(校纪委网页“表格下载”中可下载)报送校纪委。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869056
地点:德馨楼B306
监督举报电话:86869060
监督举报邮箱:jwjc@njmu.edu.cn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