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稿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704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纠正“四风”关系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信心,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持续用力、常抓不懈。“五一”将至,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过节氛围,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通报如下:

 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徐同道违规公款吃喝、发放礼品问题。徐同道在组织该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时,安排工作人员将45人的培训班虚报为200人,套取上级培训资金3.1万元,用于违规吃喝及发放礼品。20188月,徐同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丹阳市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洪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夏洪在担任丹阳市延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和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香烟票、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2.1万元。夏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1月,夏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葛扣兵、区政府征收办原主任、区房管局原党组成员李光春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9月,葛扣兵、李光春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规接受某建设项目施工方宴请,在企业食堂用餐饮酒。20193月,葛扣兵、李光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违规接受宴请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常州市天宁区环境执法局城区中队原中队长蒋翔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春节前至20182月,蒋翔峰在担任天宁区环境监察大队郑陆中队中队长期间,违规收受管辖范围内9家企业所送的高档香烟卡17张(香烟40条),以及月饼券等礼品,共折合人民币2.38万元。201810月,蒋翔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黄伟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上半年至20182月,黄伟城多次接受某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旅游费用1.1万元由企业主支付。20191月,黄伟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家港市凤凰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科科长夏丽萍违规公款吃喝、赠送礼金礼品问题。20168月至20181月,夏丽萍在担任该镇双塘村党委书记期间,从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及食堂经费中列支24.8万余元,用于违规吃喝招待、向企业主赠送礼金礼品。201812月,夏丽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6起问题均发生或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深刻表明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形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止、不收手,隐形变异耍花样,潜入地下搞“四风”,试探纪律高压线,均受到严肃查处。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规定、坚决守住底线。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意义重大。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从日常管理入手,在细微之处着力,以制度建设深化,一着不让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三个“一以贯之”要求,从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一体推进纠正“四风”。要创新监督方式,做到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约束党员干部的铁规矩、硬杠杠。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坚决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党的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开路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