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12-29浏览次数:2406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及省纪委印发《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牢牢看住“两节”重要节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元旦、春节是深化作风建设、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节点,各单位各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作出部署,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自觉遵循中央八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八个严禁外,校党委要求:

1.元旦、春节期间,不提倡各级党政干部上下级之间、干部同事之间相互走访拜年。各级党政干部参加同学亲友之间私人聚会,务必注意勤俭节约,注重自身形象。

2.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下属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

3.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4.副处以上中层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假期节日期间外出离开南京必须事先报告,中层正职干部需向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中层副职需向分管校领导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主要负责同志更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抵制和反对各种歪风邪气,形成“头雁效应”

三、严格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监督挺在前面,咬住“两节”关键节点,持续发力正风肃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并依靠和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要把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综合检查考核、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自查,找准找实问题,坚持真改实改,主动接受监督。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中国共产党南京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