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去年下半年,我校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立规明矩,出台了《南京医科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我校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组
按照省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先后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苏纪办发[2017]28号)和《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驻苏教纪发[2017]21号)要求,对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回头看”作为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际行动抓紧抓好抓实。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和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其他校领导担任。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负责人组成。
二、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5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去年下半年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计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南京医科大学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表》交纪委办,学校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小组于6月份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三、认真完成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规范接待工作。纪委办、监察处要强化严肃查处违规吃喝问题意识,对专项检查、抽查、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姑息。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整治工作不落实、发现问题不处理、违规吃喝问题不收手、频发多发的,严肃追责问责。要针对发现问题,关口前移,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
附属医院纪委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于6月底前将自查自纠结果报纪委办。
校纪委于7月上旬形成将我校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报上级纪委。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组
2.南京医科大学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表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回头看”工作组
领导小组:
组长:陈琪 、沈洪兵
副组长:石金楼、马水清
成员:周亚夫、夏有兵、王瑞新、鲁翔、王林、李建清、唐金海、
徐珊、赵俊
检查小组:
组长:石金楼
副组长:周琴
成员:沈瑞林、岳国峰、陆美娟、王海涛、黄宏杰、徐若焱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
自查表
填报部门(盖章):
序号 | 自查项目 | 自查结果 (有/无) | |
1 | 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情况 | | |
2 | 是否存在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情况 | | |
3 | 是否存在无正规票据情况 | | |
4 | 是否存在无餐费清单情况 | | |
5 | 是否存在延期结账、累积报销情况 | | |
6 | 是否存在变换核算科目情况 | | |
7 | 是否存在大额发票入账情况 | | |
8 | 是否存在大额开支拆分报销情况 | | |
9 | 是否存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情况 | | |
10 | 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吃喝问题 | | |
存在问题的具体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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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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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签字):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