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稿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646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10月13日,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局长蒋伟、办公室主任耿健、防雷中心主任兼总账会计杨国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蒋伟指使耿健、杨国峰采用收取气球施放费、工程检测费不入账和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手段,私设“小金库”23.6万元,并使用“小金库”款项17万元,购买购物卡、发放节日补助和公款送礼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小金库”剩余款6.6万元和购物卡8000元。
  2.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局金牛湖分局局长陈小萌、主任科员周仕鹏违规索要节礼等问题。2015年1月23日,2人在对某超市进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时,收受负责人赠送的4条某知名品牌香烟。2016年1月22日,陈小萌打电话给该超市负责人索要8份礼品,并与周仕鹏一同前往该超市提取8床价值9280元的蚕丝被,作为春节福利发给分局职工。陈小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仕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将违纪所得全额退还超市。
  3.沛县张寨镇中心小学校长王玫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2015年9月,王玫为儿子举办高考升学宴,收受学校30名教职工礼金,合计6000元;2016年春节前,举办乔迁宴,收受20名教职工礼金,合计4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4.溧阳市上黄镇纪委原书记杨福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4月10日,杨福平在办理母亲丧事期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以吊唁为名赠送的某知名品牌香烟40条、礼金7600元,款物折计2.7万余元。杨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所得。

(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