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9日,南京市鼓楼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预指委)召开会议,总结表彰了在2012-2014年度“争创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校与河海大学、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等17家驻区单位荣获“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周琴同志荣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2年以来,我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预指委的领导下,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江苏省、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丰富教育载体,健全惩防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开展专项治理,深化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构建,为保障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