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委、办、会、馆、公司、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特制订《南京医科大学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经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南京医科大学党政部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
为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促进我校党政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南京医科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请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直属机构、群团组织、校办产业的检查考核参照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的方针,通过检查考核,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党政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全体校领导、校纪委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检查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审计处负责人、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等组成。检查考核工作由校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具体实施。
三、检查考核时间
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检查考核。
四、检查考核对象
党政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
五、检查考核方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分自查和检查考核两个部分。自查每年一次,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在自查的基础上填报《南京医科大学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表》和《南京医科大学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表》,于每年中层干部年终考核大会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检查考核。
六、检查考核内容
(一)对部门的检查考核内容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的重视程度、组织力度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3、决策程序、权力运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4、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5、对党员干部监督和接受群众监督等情况;
6、信访案件和违规违纪情况。
(二)对领导干部的检查考核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执行《廉政准则》情况;
3、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情况;
4、本人和责任对象有无违反纪律受到组织处理的情况。
七、检查考核步骤
(一)准备阶段
1、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提前通知被检查考核部门;
2、接受检查考核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对照本办法,分别对本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有关总结材料、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和部门领导干部自查自评材料于接到通知15日内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3、工作小组于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前一周发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告。
(二)考核阶段
1、听取汇报。召开检查考核汇报会,由接受检查考核部门负责人按检查考核要求,汇报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2、民主测评。在中层干部述职述廉会上,对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测评;
3、查阅资料。工作小组查阅接受检查考核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
4、召开座谈会。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了解接受检查考核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5、接待来信来访。检查考核期间,校纪委安排人员受理关于接受检查考核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的群众来信来访;
6、考核评分。工作小组依据《南京医科大学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表》对接受检查考核部门进行评分。
(三)总结反馈阶段
1、工作小组汇总有关材料,评定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意见,向领导小组汇报检查考核工作情况;
2、与接受检查考核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交换检查考核意见;
3、工作小组向接受检查考核部门反馈检查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4、接受检查考核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在检查考核结果反馈后15天内,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报送校纪委办公室。部门于考核后的次学期结束前书面向校纪委书面报告整改情况,部门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整改情况;
5、检查考核材料归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八、检查考核结果评定与使用
(一)结果评定
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部门考核指标评分、民主测评分均分≥90分,各单项指标评分不等于0分;领导干部考核指标评分、民主测评分均分≥90分;
良好:部门考核指标评分、民主测评分均分≥80分,重要单项指标(检查考核表中黑体字部分)评分不等于0分;领导干部考核指标评分、民主测评分均分≥80分;
合格:部门考核指标评分、民主测评分均分≥60分,重要单项指标评分等于0分的不超过5个;领导干部考核指标评分、民主测评分均分≥60分;
不合格:部门考核指标评分、民主测评分有一项<60分,或5个以上重要单项指标评分等于0分;领导干部考核指标评分、民主测评分有一项<60分。
(二)结果使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分别抄送学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作为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1、考核为优秀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2、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上级对其诫勉谈话;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凡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实行评优评奖、提拔任用“一票否决”。
九、检查考核要求
1、检查考核对象要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以积极的姿态配合、参与检查考核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和接受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部门的总结材料应紧扣考核内容,备查台帐应提供原始资料,力戒形式主义;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检查考核工作人员要遵守检查考核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不独断专行;不干预被检查考核部门的工作,不处理被检查考核部门的具体工作,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严格遵守保密和回避制度,不泄露、不扩散检查考核情况和有关谈话内容;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有关检查考核的各种材料、记录交校纪委办公室集中保管。
十、本办法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表
2.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表
3.党政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表
附件1:
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表
领导干部姓名:
考核 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核组评分 |
廉洁 履职情况 60 |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勤政建设之中 | 6 | 酌情扣分 | ||
2、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及学校颁布的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弘扬优良作风,在党员干部中起表率作用 | 8 | 有1项违反,全扣 | |||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 6 | 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1次,扣3分 | |||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维护部门团结,正确行使权力 | 6 | 酌情扣分;影响部门团结,全扣 | |||
5、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 | 6 | 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全扣; | |||
6、每年度述职述廉1次,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6 | 述职述廉缺1次,扣2分;述职述廉中未对廉洁自律和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表述,缺1项次扣1分 | |||
7、按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针对党性党风党纪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有效整改 | 8 | 缺1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扣2分 | |||
8、按时填报《南京医科大学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等工作表格 | 6 | 缺报1次,扣2分 | |||
9、本人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追究 | 8 | 受党政纪处分,全扣;受责任追究,1次扣3分 | |||
职责范围内落实责任制情况 40 | 1、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 6 | 酌情扣分 | ||
2、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 | 6 | 酌情扣分 | |||
3、每年度向上级责任人汇报本人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次以上;每年度与责任对象进行廉政勤政谈话1次以上,对责任对象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 6 | 未进行谈话,全扣 | |||
4、认真接待并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来信来访 | 6 | 酌情扣分 | |||
5、责任对象违纪受到查处时,督促其配合组织调查 | 8 | 酌情扣分 | |||
6、责任对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理 人次,受刑事处罚 人次 | 8 | 受党政纪处分,1人次扣5分;受刑事处罚,全扣 | |||
合 计 得 分 | 100 |
上级责任人审核签名:__________ 考核组组长:记录员: 年 月 日
附件2:
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表
部门名称:
考核 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 值 | 考核依据和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考核组评分 |
领导 重视 15 | 1、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干部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建立责任网络,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 3 | 查阅责任分工和任务执行情况及责任网络等相关支撑材料。部门领导干部个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扣2分;未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扣1分;未制定责任分解,扣1分;责任制网络未建立,扣1分;未及时调整,扣1分 | ||
2、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认真落实责任制任务分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 3 | 查阅工作要点和总结,缺1次,扣1分 | |||
3、每年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含2次)以上 | 3 | 查阅相关会议记录或会议照片,缺1次,扣1分 | |||
4、参加校党委、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 3 | 根据有关考勤记录进行核实,无故缺席1人次,扣1分 | |||
5、部门领导干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个人年度小结 | 3 | 查阅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小结,未包含廉洁自律、履行责任制内容的,缺1项次,扣1分 | |||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16 | 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贯彻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要求 | 3 | 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和会议照片等,传达缺1次,扣1分 | ||
2、结合部门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 5 | 查阅相关活动记录,无针对性教育措施,全扣;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
3、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广泛深入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创建活动 | 3 | 查阅相关活动记录,酌情扣分 | |||
4、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群众路线,纠正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行为;坚持求真务实,增强服务意识,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发扬民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坚持开拓进取,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 5 | 根据民主测评和座谈会情况,酌情扣分 | |||
制度 建设 25 制度 建设 25 | 1、建立健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部门办事程序 | 5 | 检查制度文件、部门网页等,无制度,全扣;不够完善,酌情扣分;办事程序不公开,扣2分 | ||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切实履行职责,维护部门团结,正确行使权力 | 5 | 查阅有关会议记录,重大事项无集体讨论记录,1次扣2分;影响部门团结,全扣 | |||
3、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每年度向本部门职工通报工作2次(含2次)以上,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 4 | 查阅有关会议记录,通报工作缺1次,扣1分;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全扣 | |||
4、领导干部每年度述职述廉1次 | 4 | 查阅述职述廉相关材料,对个人廉洁自律、履行责任制内容未表述的,缺1人次,扣1分 | |||
5、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 4 | 查阅民主生活会记录,缺1人次,扣1分; | |||
6、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时填报《南京医科大学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等工作表格 | 3 | 根据组织部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缺1人次,扣1分 | |||
监督 保障 27 | 1、责任人每年度与新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与责任对象进行廉政勤政谈话,对责任对象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 | 3 | 查阅有关谈话记录,缺1人次,扣1分 | ||
2、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 3 | 结合座谈会意见,酌情扣分 | |||
3、按照党务、校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接受师生对本部门工作的监督,并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解释或答复 | 3 | 查阅有关材料,未公开1起,扣1分;结合座谈,了解接受监督情况,酌情扣分 | |||
4、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各类乱收费行为 | 4 | 根据有关部门意见,财务制度执行上存在问题,扣1分;有乱收费情况,全扣 | |||
5、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制度 | 3 | 查阅有关招标记录,结合座谈情况,违规1次,扣1分;应招标而未招标,全扣 | |||
6、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及有关专项检查中无不良反映 | 3 | 根据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意见,发现违纪的,全扣 | |||
7、无利用学校资产为小集体谋取私利的现象,无设立“小金库”等违反党纪条规情况 | 3 | 根据有关部门意见,结合座谈情况,发现1起扣2分 | |||
8、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查找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防控措施 | 5 | 查找风险点不准,扣1分;防控措施不健全,扣1分;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扣1分。未查找廉政风险点,全扣 | |||
信访 案件 15 | 1、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部门自收的来信来访问题,并及时报告校纪委 | 3 | 查阅信访档案材料,领导未参与信访处理,1次扣1分;署名件未回复,1次扣1分 | ||
2、及时完成学校交办的信访件初核,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信访调查工作 | 3 | 查阅信访档案材料,超时1次,扣1分 | |||
3、对本部门发现的违纪违法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 3 | 根据有关部门记录,未及时报告,全扣 | |||
4、本部门干部职工无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处理、处分,或受刑事处罚 | 3 | 根据有关部门记录,受处理、处分1人次,扣1分;受刑事处罚,全扣 | |||
5、本部门干部无因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 3 | 根据纪委办记录,受追究1人次,扣1分 | |||
创新 (特色) 工作 2 | 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创新(特色)工作 | 2 | 附简要说明,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 ||
合 计 得 分 | 100 |
考核组组长: 记录员: 年 月 日
附件3:
党政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表
部门 |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分工明确,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敢管、敢抓;采取切实措施防控廉政风险,正确行使权力,维护部门团结;实行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作风建设,部门风气良好,党风廉政建设有成效 | 中层干部 | 正确处理廉政与勤政的关系,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弘扬优良作风、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落实、同检查考核、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注:请在相应评价等级的空格内划“√”(“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分值分别为100、80、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