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兼职、特约监察员工作职责

发稿时间:2009-04-29浏览次数:689

    兼职监察员是协助所在部门领导进行廉政监督,加强廉政建设的参谋与助手,在校监察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廉政监督。协助部门领导经常对行政干部、教师进行廉政宣传教育;注意督促检查本部门勤政廉政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行政有关会议。

    二、开展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倾听教职工对学校和本部门廉政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分析问题。并向学校或本部门提出改进工作或建章立制的建议。

    三、经常汇报工作。经常同校监察处保持联系,注意把本部门廉政建设情况、问题,经验和发现的先进典型向校监察处反映。同时也把其他部门好的做法带给本部门领导参考。

    四、协助查处案件。按照对违纪干部查处的责任分工,参加对本部门有关的群众举报、信访和干部违纪问题的调查,监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而定请有关兼职监察员参加查处干部违纪问题的调查。

    五、完成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