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校园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7-27浏览次数:624

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校园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南京医科大学持续推动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针对暑期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学院,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某些环节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为配合协助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校纪委进一步扎实推进全校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现作出如下通知: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是涉及全校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持续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切实加强全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履职尽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责任,主动发现问题、抓紧整改完善,抓好暑期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组织领导部署

各单位要围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周边治理安全及实习实训点安全等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部署。

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要严格校内各场所的常规化疫情防控管理,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餐饮卫生管理,要做好学生公寓、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防爆、防火、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要做好校园治安防控,加强校内行车安全监控,尤其要加强汛期校内湖泊水域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溺水情况发生。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化解,对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加强隐患排除和风险防范,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督促各单位加强安全事故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排查。

要求各单位在7月底之前,针对已经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主动完成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和整改。

81日起,校纪委将重点对学校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章的制定情况、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问题的整改问责情况进行专项监督,采取“四不两直” 抽查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现场巡查,对已经被发现并要求整改的安全问题进行“回头看”。

监督期间接受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的信访投诉和意见建议,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并问责。各单位要提高政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对监督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联系人:刘晓蓉,德馨楼B304

发送邮箱:jwjc@njmu.edu.cn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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