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01-08浏览次数:618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党委部门、工会、团委,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践行廉洁自律规定。各单位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当前,进一步重申相关纪律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反对“四风”,结合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处分的处分。坚持“一案双查”,倒逼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

校纪委举报电话:025-86869060;举报信箱: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监察处(211166);举报邮箱:jwjc@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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